资助您的配偶、同居伴侣、事实夫妻、 子女、父母或祖父母来加拿大

根据联邦政府的规定,年满18岁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担保资助其亲属加拿大移民。

亲属包括配偶、同居伴侣、事实夫妻、子女(自己生育或领养的),父母和祖父母等。

自2014年12月22日起,配偶和同居伴侣在申请团聚移民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加拿大工作签证,直到他们的团聚移民最终被受理。

为亲属申请团聚移民,申请人需严格符合加拿大移民局的相关要求,满足资助亲属来加拿大的财务要求,并能满足亲属来加拿大后的住房、食物、衣服等各项基本需求。

如果您有意资助您心爱的家庭成员来加拿大办理团聚移民,请与我们联系为您筹划准备。